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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(記者鄔紅波)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法制網獲悉,新修訂的《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條例》正在征求意見。條例規定,示範區應發揮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的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勢,打造中部自由貿易區。
  條例從管理體制與服務、規劃建設與產業發展、創新創業主體、科技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,科技金融等多方面,賦予東湖高新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的權力。比如,建立全員聘用制的幹部人事制度,實施行政許可權、行政處罰權、行政強制權集中行使的試點工作;示範區內征收的各項稅費收入中留存省、市財政部分,自條例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,全額返還示範區。
  據介紹,武漢自貿區建設請示已正式上報國務院,國務院已批覆商務部研究辦理。
  (原標題:武漢光谷擬打造中部自貿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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